外地职工春节过后回厦门 交通补助最高300元

导语 春节过后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根据返厦路程可申请50元-300元的交通补助,补助周期从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总共45天。

  大年初六过后,外地职工陆续返厦工作。市总工会开展的“平安返厦”活动交通补助申报工作将于2月15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展开。在此期间,网络申报平台将开通。

  春节过后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根据返厦路程可申请50元-300元的交通补助,补助周期从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总共45天。据介绍,今年的“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全部实现网上申报,不再接受人工办理。职工可通过厦门工会网、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

  市总工会将交通补助金额划分为省内3档、省外5档,对于漳州、泉州、莆田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50元的交通补助;

  对于福州、龙岩、平潭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80元的交通补助;

  对于宁德、三明、南平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100元的交通补助。

  而省外返厦职工,比如广东、江西、浙江的返厦职工,给予120元的交通补助;

  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给予150元的交通补助;广西、河南、山西、山东给予200元的交通补助;

  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甘肃、河北、北京、天津、吉林、辽宁给予250元的交通补助;

  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港澳台地区给予300元的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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