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区防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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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里区贯彻落实《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号通告》的操作指南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号通告》,特制定本操作指南,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所有市域外入厦人员(含本市外出的返厦人员)必须在抵厦1个小时内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以及单位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

  工作措施:

  (1)所有市域外入厦人员(含本市外出的返厦人员)抵厦1个小时内应主动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电话报告,并前往检查点填写《2月6日后入厦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各街道请自行打印《2月6日后入厦人员信息登记表》至各检查点,各检查点要做好登记,每天上报社区汇总,同时发放回执单给上述人员作为进出凭证。

  (2)各街道牵头汇总所辖社区新增所有市域外入厦人员(含本市外出的返厦人员)情况,于当天下午5:00前上报区防控指挥部流调处置组。(联系方式:huliawb@huli.gov.cn)

  (3)各社区门口、小区检查点要在显著位置公布张贴我区所有社区、街道、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以及社区电子地图。

  二、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到所在区政府指定的隔离场所实施14天的集中居住并医学观察(自入厦之日算起,下同)。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必须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与患者最后一次接触算起,下同)。

  工作措施:

  (1)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到区政府指定的隔离场所(舫阳大酒店等)实施14天的集中居住并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2)各社区门口、小区检查点要在显著位置公布张贴舫阳大酒店等市区指定隔离酒店的联络人、联系方式及地理位置,由区文旅局(联系方式:15260225907)提供上述资料。

  (3)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由区疾控中心负责送至指定地点,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区疾控中心联系方式:5662806)

  三、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一般接触者,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闽人员,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工作措施:

  (1)各社区督促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得外出,社区提供必要生活保障。医学观察由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社区居委会实施,做到一天监测2次体温,如有体温超过37.2℃发热直接呼叫120急救中心送至指定医院治疗。

  (2)一般接触者,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闽人员,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期间,每天自测体温2次报社区居委会。遇有体温超过37.2℃发热直接呼叫120急救中心送至指定医院治疗。

  四、对于出现确诊病例的所在社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精准的封闭式隔离。

  工作措施:

  各社区可视疫情情况在区防控指挥部流调处置组指导下采取精准的封闭式隔离。

  五、对社区(村)实行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外来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自然村);市民不得接纳任何14天内有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居住;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自然村)指定的存放处;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村)负责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进行组织。

  工作措施:

  (1)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小区(自然村)必须经过小区检查点负责人现场批准方可入内,小区检查点负责人由社区指定。

  (2)其他条款按上述规定执行。

  六、加强小区环境治理,防疫期间进一步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杀工作。

  工作措施:

  (1)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

  (2)无物业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

  七、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白事”办理需提前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备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全程管理。

  工作措施:

  “白事”办理要按照区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丧事简办的通知》执行,其他按上述规定执行。

  八、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对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购药的,药店须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报告市卫健部门。

  工作措施:

  (1)由区市场监管局在所有零售药店张贴通告要求并监督检查。

  (2)对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购药的,药店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卫健部门(联系方式:2058120)。

  九、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工作措施:

  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区防控指挥部文旅防控组(联系方式:13606033668)和社会稳控组(联系方式:13859919215)。

  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隐瞒疫情、发布不实信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措施:

  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区防控指挥部社会稳控组(联系方式:13606006739)。

  湖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亲爱的新厦门人: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厦门同全国人民一道,全力投入这场艰巨的防控疫情阻击战。此时此刻,您在他乡还好吗?

  不论身在何处,您一定也在默默地关注厦门的疫情变化。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您继续“按兵不动”、暂时停下返厦的脚步。

  等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后,我们热情欢迎您归来,继续投入“两高两化”厦门建设的宏伟征程。到那时,海边的阳光驱散疫情的阴霾,灿烂的火焰木映红鹭岛的天空。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安康如意!

  湖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如果您已经退掉返厦的车票我们诚挚地感谢您的支持

  亲爱的新厦门人: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厦门同全国各地人民一道,全力投入这场艰巨的防控疫情阻击战。此时此刻,我们格外惦念在远方的您。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您积极响应号召,推迟了返厦行程和相关安排。感谢您和家人以实际行动传递了对厦门这座城市的热爱,对厦门防控疫情的支持。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敬请密切关注相关防控信息及公告。待疫情散去,春暖花开时,期待与您相聚厦门,共创美好未来。

  湖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厦门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暂停办理窗口现场服务

  关于加强湖北来厦返厦员工健康管理的通知

  湖里疾控 1周前各企事业单位(或用工单位):

  为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输入,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湖北来厦返厦员工健康管理

  各单位迅速组织人员逐个核实员工情况,如果有最近14天内从湖北省来厦返厦的员工,请尽快联系住家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将登记湖北省来厦返厦员工的基本信息,通知这些员工在家观察14天(从离开湖北省第二天起计算),观察期间注意休息,不要参加各种聚会和外出活动。

  二、加强近期湖北来厦员工健康管理

  各单位核实员工情况发现有正在从湖北省来厦返厦路途中的员工时,通知其到厦门时第一时间向住家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报备,登记基本信息,通知这些员工在家观察14天(从离开湖北省第二天起计算),观察期间注意休息,不要参加各种聚会和外出活动。

  以上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三级医院(岛内三级医院有市第一医院、市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医院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加强尚未来厦的湖北员工引导

  各单位对核实员工中发现有尚未从湖北省出发来厦返厦的员工,动员其暂缓来厦,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警报解除时,单位再及时通知其来厦务工,确保本单位不发生输入性病例。

  四、加强员工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内部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所有员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员工关注省、市卫生健康委和区卫健局官方网站,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掌握科学防控知识,保障身体健康。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kiJ4b2vRIAmznpDZyIEIw

  湖里区疾控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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