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防疫指挥部通告汇总(1号)

导语 注意啦!列入失信名单!拒不执行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其他行为会成为失信名单人员!

  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所有2020年1月12日以来湖北(武汉)来厦、返厦人员实行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上述人员应主动向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酒店申报,并全力配合相关管理。

  二、请市民加强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尤其是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我市将加大采购力度,努力确保口罩的供应。

  三、所有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一旦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将按有关规定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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