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吃饭登记指南(入口+认证)

导语 注意!外出就餐要登记!这样操作!

  根据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餐饮行业管理、防止疫情传播的通知》明确提出对餐饮单位用餐的严格规范标准,餐饮单位要测量入店人员体温,建立用餐顾客可追溯台账,台账必须登记至少 1 名就餐顾客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为协助各餐饮单位快速落实通知精神,高效安全开展餐饮服务工作,“家住厦门”在电子通信证的基础上紧急升级,为各餐饮单位提供免费的解决方案,各餐饮单位可根据需要自愿申请使用。

  该方案还可运用于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各类人流量密集场所,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人员通行记录,建立可追溯台账。

  操作流程

  1、关注“家住厦门”平台并完成i厦门账号绑定,打开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门口二维码或餐桌二维码。

  2、用餐人员填写测量体温并点击“开始用餐”,用餐结束后再次扫描二维码,点击“完成用餐”

  用户须知

  1、只需绑定市民统一通行证(i厦门账户),不必重新注册账户信息,而且确保用户已完成实名认证,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平台部署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信息安全可靠;

  3、平台由厦门市委政法委、市工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打造,为i厦门体系面向住区统一服务平台,可免费申请使用。

  免费申请-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060532237

  座机:0592-5906831

  近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餐饮行业管理、防止疫情传播的通知》

  各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各有关单位、各餐饮企业: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连续多日无新增确诊病例出现, 但也发现社会上松懈麻痹思想有所抬头, 少数餐饮场所出现聚集性聚餐及防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扩散风险仍然存在的情况下, 为防止疫情在餐饮企业等敏感领域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餐饮单位(包括酒楼、酒店、餐馆、食堂、咖啡店、饮品店、小吃店等)的经营场所、员工管理、设备管理、采购及服务要求等事项,必须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二、各餐饮单位要在用餐场所的明显位置,告示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防护事项。

  三、各餐饮单位要减少堂食人员密度,提倡分餐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开展餐食外卖打包服务。餐桌间距应保持在1.5 米以上,顾客间隔应保持在 1 米以上。顾客除就餐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各餐饮单位要测量入店人员体温,建立用餐顾客可追溯台账,台账必须登记至少 1 名就餐顾客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五、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 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做好辖区内餐饮企业、餐饮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对经教育仍不整改的,可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直至责令停止营业。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2020 年 2 月 24 日

预约入口:“家住厦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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