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导语 目前,厦门所有医疗机构已不再查验核酸证明(住院部、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除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营性场所也不再查验(进入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仍需查验)。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决定自12月21日起,优化调整核酸政策,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证明”

  目前,所有医疗机构已不再查验核酸证明(住院部、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除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营性场所也不再查验(进入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仍需查验)。

  市民若有疑似症状可采用抗原自测,阳性的可通过“美丽厦门智慧健康”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上的抗原自测登记平台上传结果。目前,抗原试剂已投放市场,市民可通过“i厦门”预约平台购买。

  》厦门正式启动疫情物资线上预约登记(含抗原)

  》厦门市抗原自测上报系统正式启用

  *如检测结果为阳性,请主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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