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医保年终结转暂停业务经办的通知

导语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关于2023年度年终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年终结转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1时至2024年1月3日21时。

  按照福建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全省医保系统2023年度年终结转工作,省医保部门将于2023年12月31日21时起统一关闭全省医保对外服务信息系统,届时将暂停医保待遇结算及线上、线下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为保障相关工作平稳有序,12月22日,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关于2023年度年终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年终结转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1时至2024年1月3日21时。

  年终结转期间,参保人员若急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自系统恢复之日起,凭收费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及医保码(即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冲账补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年终结转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由个人承担。

  参保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就近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年终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医疗保障相关信息

  1、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ylbz)、闽政通APP、i厦门APP等

  2、e政务自助机

  3、咨询电话:0592-12345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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