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行人违法罚款(行为+罚款)

导语 你可能还有很多问号究竟哪些行为算行人交通违法?都有哪些处罚规定?快拿好小本本记牢了↓↓这些行为都要警告或罚款!

  5月以来厦门交警启动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共查处违法行为3889起,涉及行人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0.5%,整治成效显著

  厦门交警针对这些常见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进行解读,并公布典型事故、违法案例。请大家文明安全出行,有效减少事故

  行人闯红灯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表示禁止行人通行,绿灯表示准许行人通行。在没有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行人应按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行人闯红灯危害性极大,轻则扰乱交通秩序、降低道路通行效率,重则引发交通事故,行人往往受伤惨重。

  处罚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处100元罚款。

  过马路不走过街设施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处罚规定:在有设置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路段,不从上述设施通行的,处50元罚款。

  在车行道上停留、嬉闹

  车行道的主要功能是供车辆行驶,行人严禁进入。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路边行走。

  在车行道内、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将影响车辆通行效率,并将自身置于险地,容易与车辆产生冲突,诱发事故。在人行横道上嬉闹多见于中小学生群体,部分学生结伴出行,过街时嬉闹、追跑,非常危险,若因此诱发事故,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罚规定:行人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处警告或10元罚款;在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妨碍车辆合法通行,处警告或50元罚款。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设有道路隔离设施的道路严禁行人横穿,机动车驾驶人在此类道路上一般会认为不会有行人横穿,故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快,驾驶人对行人的关注度也会有所下降。在这种前提下,若有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进入或横穿车行道,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往往要承担较大的事故责任。

  处罚规定: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处100罚款。

  过街时突然加速或倒退折返

  行人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且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这些危险行为会让车辆驾驶人对行人的行走方向、速度产生误判,无法进行准确的反应及操控,安全风险极大。

  处罚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上横过道路,当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不在人行道内通行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如此可有效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处罚规定: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处警告或10元罚款。

  行人未靠路边行走

  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路边行走。需要注意的是,多人在路边步行时最多仅限两人并排通行;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出行,行人可穿着亮色服装、使用反光标识,让过往车辆提前知晓自己的动态;步行时不要玩手机、使用耳机,避免听不见其他人员及车辆发出的提醒警告而发生事故。

  处罚规定:行人未靠路边行走,处警告或10元罚款。

  进入城市快速路通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机动车专用道的道路功能是供机动车通行,没有预留行人的通行空间。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道路上的行驶速度普遍较快,也不会预判道路上会出现行人。行人若违法进入会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并妨碍机动车通行。其他机动车专用道指未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且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行人切勿违法进入。

  处罚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机动车专用道,处200元罚款。

  特别提醒

  拒不履行、提供虚假材料,违法行人将被纳入征信

  2017年开始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列明了涉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重点治理清单,包括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在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妨碍车辆合法通行;在设置人行横道等过街设施的路段,不从上述设施通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机动车专用道通行等。

  市民存在一年内被依照该规定行政处罚5次以上且情节严重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侵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等任一行为,将按违法行为最高罚款额度的两倍处罚,告知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并依法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部分违法者为逃避处罚而拒不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依据《人民警察法》将被带回公安机关核实身份。请违法市民予以配合,杜绝违法,避免处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提醒身边人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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