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起厦门集美图书馆调整借阅证押金收取与退还方式

导语 2023年6月1日起,厦门集美图书馆借阅证押金收取与退还方式有调整!集美图书馆读者办证须知(修订版)详见正文。

  集美图书馆调整借阅证押金收取与退还方式通知公告

  尊敬的广大读者:

  自2023年6月1日起,我馆借阅证押金收取与退还方式调整如下:

  1、办证或增加押金时,读者可扫二维码缴纳押金;

  2、退证或减少押金时,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押金退还读者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请广大读者知悉,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集美图书馆

  2023年5月30日


  集美图书馆读者办证须知(修订版)

  一、办理新证

  (一)个人借阅证

  凡需到集美图书馆借阅文献资源的个人,均可向集美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1. 借阅证类型

  1.1 押金借阅证分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六种等次,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文献。

  1.2 免押金借阅证分为“白鹭分”借阅证和数字资源阅览证,其中“白鹭分”借阅证可借阅40册纸质文献,但不能借阅Kindle电子书阅读器。数字资源阅览证仅限阅览数字资源。

  2. 办证方法

  2.1 押金借阅证

  (1)办理新证

  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可到服务台办证处开通借阅功能;无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临时借阅证。

  (2)增减押金

  读者如需增加押金,可携带借阅证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读者如需减少押金,还清所借阅的文献并结清借阅逾期滞还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款项后,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借阅证及押金收据,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我馆受理后,减少的押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回收款人的银行账户,收款人应与持证人一致,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以由代办人收款。

  2.2 免押金借阅证

  (1)“白鹭分”借阅证。“白鹭分”达600分及以上的市民,经授权后,可持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到服务台办证处开通。已办理押金借阅证的读者,须先办理退证,才可办理白鹭分借阅证。

  (2)数字资源阅览证。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可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无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读者可使用数字资源阅览证账号和密码从集美图书馆网站(www.jmlib.cn)的统一认证平台登录使用数字资源。

  (二)集体借阅证

  1. 凡需到集美图书馆借阅文献的单位,均可向集美图书馆申请办理集体借阅证,经我馆审批后方可办理。

  2. 申请办理集体借阅证,须持单位的委托书(须写明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二、退证

  办理退证,须先还清借阅的文献,并结清借阅逾期滞还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款项。

  (一)个人借阅证

  1. 须持本人借阅证、押金收据和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押金收据丢失的读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证。

  2. 委托他人退证的,须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借阅证、押金收据等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3. 我馆受理后,退证押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回收款人的银行账户,收款人应与持证人一致,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以由代办人收款。

  (二)集体借阅证

  须持单位的委托书(需要写明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集体借阅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三、挂失、补证

  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一)挂失方式

  1. 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挂失。

  2. 通过拨打电话(0592-6068312)办理挂失。

  (二)补证方式

  1. 用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证的读者补换证,须持新补办的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2. 临时借阅证补证,须携带有效证件及押金收据补办新证;如补证时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可先办理退证,再用本人的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办证。

  (三)集体借阅证的挂失、补证,须持单位的委托书(需写明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四)读者借阅证挂失后重新找回原证且尚未补办新证,可办理借阅证恢复;已补办新证的,旧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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