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海沧区幼儿园招生特殊规定

导语 2020年厦门海沧区哪些幼儿园有招生特殊规定?有什么特殊规定?厦门本地宝为您解答。

  ▲公办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44号)文件要求,海沧区教育局已回购蓝水郡、天心岛、水岸名筑、未来海岸浪琴湾4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并分别举办成公办性质的海沧幼儿园蓝水郡分园、新绿幼儿园天心岛分园、天湖幼儿园水岸名筑二分园、蓝月湾幼儿园浪琴湾分园。

  2019年秋季学期在蓝水郡小金星幼儿园、天心岛小金星幼儿园、水岸名筑贝斯幼儿园、浪琴湾贝斯幼儿园就读小班、中班的学生,可凭2019年秋季学期在原民办幼儿园报名的缴费凭证,于8月15日、8月22日分别到对应的海沧幼儿园、新绿幼儿园、天湖幼儿园水岸名筑一分园、蓝月湾幼儿园登记,经审核无误后给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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