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导语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5〕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实际,现就海沧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海沧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招生对象

  海沧区户籍或居住在海沧区的非海沧区户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违规招收未及龄儿童入学。

  报名时间

  (一)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含“两一致”、拆迁户、集体户(含寄户、挂户,下同)],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3日,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时间为7月7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网络报名方式:“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

  6月14日-7月7日期间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7日至海沧区教育局进行补报名。

  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小学入学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具体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时应提供的材料:

  1.《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由各街道授权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发放);

  2.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海沧区居民户口簿;

  3.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注册前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二)符合积分入学报名条件的非海沧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4月25日

  网络报名方式:“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

  海沧区户籍片区招生对象

  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海沧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7日。超过截止日期,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具有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4年8月31日前入住,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下同)

   说明:

  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或产权具有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显名登记的并与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均视同符合拥有50%以上的要求,下同。

  (2)

  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3)

  (3)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1)-(3)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最近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连续不可中断)。对于2022年9月(含9月)之后交易的房产,“六年一学位”政策也适用于拆迁户及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4)

  当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片区内无间断迁移的可合并计算落户时间);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学位紧张的学校由海沧区教育局根据每年生源摸底情况确定。

  2022年起,试点开展“多校划片”,针对发布“招生预警”的学校(校区),优化统筹方式,海沧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在可挖潜扩容的学校(校区)安排学位,供家长填报志愿,采取“落户日期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优先接收同一初中片区的统筹生源。

  4.因政府拆迁需要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审核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拆迁户须于6月12日-6月1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下同)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5.各公办学校所在地的街道或街道授权的单位应于报名前一周向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家庭发放《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监护人应于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

  因故不能如期网络报名者,应在接到通知书后3日内向海沧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的报名者,应书面向海沧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由海沧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海沧区教育局,由海沧区教育局及所在街道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

  入学办法

  学校优先接收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按其落户海沧区的日期排序(海沧区内无间断迁移的可合并计算落户时间),并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

  (一)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7日。超过截止日期,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

  1.2025年秋季入学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海沧区的日期排序,采取“落户日期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全区统筹录取。

  2.按照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海沧区的日期排序,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据父母落户海沧区日期排序(父母双方合并计算),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3.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海沧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母)在海沧生活,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于2025年5月12日至5月30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二是其父(母)为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三是其父(母)为海沧区户籍的,录取条件和办法参照其父(母)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招生办法;

  四是其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应满足父(母)最近一年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经海沧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办理入学须于6月12日-6月1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

  入学办法

  (一)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精神,人才子女可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2025年6月1日至6月21日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通过“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二)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此类对象须于6月12日-6月1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非海沧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非海沧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参加积分入学。积分入学办法参照《海沧区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海教〔2025〕25号)文件执行。

海沧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

片区划分一览表


港澳侨外籍适龄儿童、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

子女缴交材料一览


香港和澳门学生入学申请表


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符合政策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

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


2025年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

和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海沧区各城区2025年秋季

对应小学地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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