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指南
导语 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是不是都很想知道自己的养老金是多少呢?那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养老保险吧!
一、个人账户的构成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政府缴费补贴划入“政府补贴”部分,其余的划入“个人缴费”部分。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一)养老金领取条件及享受的待遇
1、无需缴费的参保人员符合条件:①2010年6月30日前已年满60周岁的;②2010年7月1日后户籍迁入我市,户籍迁入时已年满60周岁。可享受基础养老金。
2、需按年缴费的参保人员符合条件:①2010年7月1日已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连续缴费至满60周岁时;②2010年7月1日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应累计缴费满15年。可享受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养老金的计算
1、基础养老金: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的参保人员为每月200元;具有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为每月55元,满5年时再调整为每月200元。
2、缴费年限养老金: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满一年按1元计发。
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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