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女性失业人员怎么申请生育补助金

导语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按其本人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计发。但按照《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已享受生育补助金的除外。

  申请条件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按其本人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计发。但按照《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已享受生育补助金的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的人员,详见区社保中心规定。)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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