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收养子女落户申请指南

导语 收养子女之后,他们的户口问题是最让养父母们关注的。那么,收养子女的户口该如何申请办理?申请收养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别着急,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厦门收养子女落户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本市居民收养子女(已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在本市以外已落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收养登记证》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4.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弃婴未落户除外)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2、网上办理: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电话、时间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思明区

  地点: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公安服务厅3号、4号、6号、7号窗口

  电话:0592-5302922

  湖里区

  地点: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6-15号公安窗口

  电话:0592-5383551

  集美区

  地点: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19-20号公安分局综合受理(1)窗口

  电话:0592-6195250

  海沧区

  地点: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17、18号窗口

  电话:0592-6050756

  同安区

  地点: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同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8号、9号公安窗口

  电话:0592-7558218

  翔安区

  地点: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一楼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2、3号户籍窗口

  电话:0592-7628816

  市人社局:0592-12333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六、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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