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
内地居民可以在厦门地区办理6个种类的往来港澳签注,分为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办理条件
具备厦门市户口或者福建户籍在厦门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可以办理。
注意事项: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须提交委托书,交验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材料
商务签注(S)
1.填写完整《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报备的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报备的人员,金融、教育、卫生等系统报备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按军人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台湾往来商务活动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签发;
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签发;
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或核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3个月一次、1年一次签注每项20元人民币
3个月二次、1年二次签注每项40元人民币。
办理地点
厦门市各地办理港澳台通行证地点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厦门市镇海路64号之一
电话:0592-2262203,0592-2022329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口岸签证一科
地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到达层隔离区
电话:0592-2262203,0592-2022329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口岸签证二科
地址:厦门国际邮轮中心
电话:0592-2262203,0592-2022329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口岸签证三科
地址:厦门市环岛东路2500号五通客运码头
电话:0592-2262203,0592-2022329
出入境管理处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 2:30至5:30(冬令时: 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3:00至6:00(夏令时: 6月1日至9月30日)
星期六加班工作时间
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息)
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