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征兵指南
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2014年福建省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下面将详细介绍今年征兵所需要的条件、材料、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参军条件
身高要求
男兵身高标准≥160厘米
女兵身高标准≥158厘米
体重要求
标准体重的85%≤男性体重标准≤标准体重的130%
标准体重的85%≤女性体重标准≤标准体重的120%
标准体重=身高-110
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标准≥4.6
左眼裸眼标准≥4.5
注意: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
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的间隔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年龄要求
男青年年龄要求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
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
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年龄要求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学历要求
福州地区不征集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下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其他要求
征兵流程
参军报名
福建地区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网站: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
报名时间:8月1日-8月5日18时
网上登记
1、在报名页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自行下载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分别交所在户口所在地征兵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审初检
1、应征青年根据征兵部门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
2、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户口或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
3、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1、青年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
2、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本人
3、应征青年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调查公示
1、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2、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3、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1、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2、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
3、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4、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征兵流程图解
福建地区2014年征兵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