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导语 厦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厦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常见的注意事项,有需要的朋友请收藏吧!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事项分类:面向个人

  法定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18—49岁)因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带齐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书,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审核后送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工作日 

  相关表格: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事项收费:不收费

  办理机关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责任部门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受理地址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时间,节假日不办理

  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监督电话:厦门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5281827

  受理形式:暂未开通网上受理,请至窗口受理

  结果在线查询:暂未开通网上受理

  在线咨询投诉:http://www.jsw.xm.gov.cn/zmhd/w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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