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转外就医费用支付方法

导语 厦门市参保人员患病后转移病院申请到外地就医,那么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支付方法是什么呢?厦门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下资料,希望能帮到您。

  1、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

  2、结算时,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10%,其余90%按《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支付;转到省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者,可申请办理全省联网异地就医卡,直接刷卡结算。

  3、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治疗终结后凭转入医疗机构的收费票据、费用总清单,疾病证明(或出院小结)、转外就医建议书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4、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期间跨医保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按年度结清医疗费并分别开具收费票据,分别打印费用清单按不同医保年度进行结算。

  5、参保人员未经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准,擅自到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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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转外就医申请条件

  厦门转外就医审批程序

  厦门转外就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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