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劳教人员恢复户口办理流程
导语 厦门市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恢复户口办理流程有哪些?厦门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恢复户口的相关信息吗?请继续关注厦门本地宝。
办理机构
各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申办对象
1.劳改释放、劳教解除及解除少管返回本市的人员。
2.假释、缓刑返回本市的人员。
申办材料
1.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教证明或审判机关文件。
2.户口注销证明(指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
3.在厦直系亲属户口簿。
注: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
2.原户口注销时为单位集体户,放回后不在原单位工作或服刑、劳教、少管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的,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到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
3.对于无直系亲属投靠的,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应给予恢复户口,落户在社区集体户。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由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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