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司银行转账支付工资是否要扣个人所得税

导语 厦门市公司银行转账支付工资是否要扣个人所得税?厦门市本地宝小编为你带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希望能对你起到一定的帮助。

  问:公司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工资,要不要扣个人所得税,不扣缴的话,是否算违法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以实际发放的月份为税款所属期,在发放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构成要全面,不管是从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还是从其他职能部门如工会、食堂、劳动人事、后勤管理部门等取得,只要是与个人的任职、受雇有关,也不管其单位从什么样的资金渠道开支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根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的要求,凡是被认定为采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方式的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对取得收入的每个人,无论其取得的收入多少,都要进行明细申报。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适用修订后的《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由税务机关责成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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