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厦门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导语 最新:2020年12月11日-15日申请!2020厦门第17批公租房申请条件​来了!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且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最新:2020年12月11日-15日申请!2020厦门第17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厦门公租房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面向职工的批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 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申请条件【面向厦门户口的批次】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2019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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