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省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补助申请指南

导语 50万元的补助!快来申请吧!申请条件、时间、流程、材料……厦门本地宝为你整理

  申报条件

  ❶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时间1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信誉良好。

  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地和共享的服务空间,有相应的道路、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

  ❸以创业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为入驻创业实体有效提供政策咨询、事务代理、运营指导、风险评估、项目推介、项目融资等各项服务。

  ❹与入驻的创业主体签订协议,场地租金、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场地平均租金的70%,或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服务。

  ❺每年新入驻一定数量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实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每个创业实体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人员实现就业,孵化效果良好。

  ❻入驻的创业实体中,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创业项目数不低于在孵项目总数的50%且不少于10个(含10个)。

  提醒:近2年(即2017和2018年)已获得省级资金补助的创业孵化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❶网上填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申报及推荐表》。

  ❷上传相关材料,包括基地服务功能、孵化成效、管理制度、孵化对象税收、社会保险缴交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孵化基地营业执照副本、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在孵项目花名册、基地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等。

  参评基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和补助资格。


  评选流程

  0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于4月1日-3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用人单位注册”,进入“孵化基地申报”。

  02、初审推荐

  5月10日前,由各区人社局登录平台完成对辖区内所申报基地(含高校的创业孵化基地)的资格初审,并上报至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各区拟推荐名单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评估,择优上报评审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

  03、复核认定

  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对各推荐上报孵化基地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并经实地评估后,研究确定10家拟支持建设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原则上每个地市1家)。

  如复核认定未通过的,各地可按照实地评估得分情况依序递补,进行二次推荐。

  04、公示公布

  将拟支持建设基地名单在省人社厅、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正式结果。

  05、资金拨付

  按每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0万元的补助标准,依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通过初审拟推荐上报的基地将完整申报材料(盖章,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于7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处。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处 小林

  联系电话:5359720

  传真号码:5086015

  电子邮箱:jyc0592@xmrs.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回复【补贴】获取厦门各种补贴申请指南大汇总(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技能补贴+高温补贴等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