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低保户申请材料
导语 在申请通过并且摇号结束以后,正式申请所需材料,厦门本地宝为你整理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2)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优先分配对象,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符合优先分配对象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3.申请家庭成员住房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材料;
(2)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现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住房的,应当提供自愿退房承诺书;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的,应当提供已退还证明或者自愿退还承诺书;
4.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来源: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咨询热线:96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