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汽车检验合格标申领指南
申请条件
网上申请条件
●申领免检标志的车辆为注册登记后6年内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以及摩托车。其它车辆需上线检测后方可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须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时机动车违法须处理完毕,且检验周期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申请车辆的状态不能有转出、被盗抢等情形。
●申请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保单”)须在有效期内,车船税按规定缴纳完毕。
●申请人需先完成互联网平台用户注册手续(个人用户在线注册即可,单位用户须至窗口办理面签注册)。
网上申请方式
车主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1)移动端“交管12123”APP
2)网页端“fj.122.gov.cn ”
线上申请流程
步骤一:用户注册并登录互联网平台
个人用户下载并注册“交管12123”手机APP,单位用户面签后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h.122.gov.cn )申请。
步骤二:备案名下机动车
用户登录后,系统如已自动关联名下机动车的,跳过本步骤;未关联的,进行备案即可。以下操作以个人用户为例,单位用户参照办理即可。个人用户登录APP后,点击首页上方的“备案本人或非本人机动车”功能→选择机动车号牌种类并录入号牌号牌→点击“备案”按钮,系统将自动核查当前用户和该车车主是否为同一人。
步骤三:申请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使用“机动车业务”中的“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功能,随后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机动车。
●系统将自动比对核查,存在不能办理业务的情形的,会进行相应提示。
●比对通过后,用户须阅读业务须知并再次确认申请车辆基本信息,随后根据系统提示拍摄交强险保单及车船税完税证明照片(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的,仅须拍摄保单),按用户所需填写准确的邮寄地址等信息。
●用户再次确认所有提交的信息,并且通过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即可。后台工作人员会及时受理业务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新制检验标志交邮政工作人员寄送至用户指定地点。邮政工作人员上门交付检验标志的同时收取邮寄费用(检验标志不收费)。
自2018年7月起,6年内免检车辆办理注册、变更、转移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行驶证业务时,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以及注册登记日期达到6年的,经安检机构检验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仍需签注检验记录)。
所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申领车辆免检标志时无需提交行驶证,您只需坐等检验标志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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