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超标电动车可以上路吗?
导语 家有电动车的注意啦!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对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备案登记,发放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备案标识。
厦门超标电动车可以上路吗?
厦门岛外超标电动车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备案登记后,可以在过渡期内(2023年12月31日前)在岛外道路行驶!
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使用要求:
1.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别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杜绝超载,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2.仅可在厦门的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骑行,不得在思明、湖里区以及本市以外的区域上路骑行。
3.驾驶未悬挂备案标识,或者悬挂的备案标识超过有效期的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6条第1款第14项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以500元罚款。
4.在过渡管理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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