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安排
导语 注意!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将于2022年1月4日至21日启动办理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意向登记。为做好本次房型调整分配工作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安排
一、 申请对象
(一)本批次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申请房型调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
2.申请家庭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以办结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如申请家庭因未及时办理居住期间人口变更而不符合批次分配条件,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按照《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有关规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到保障房所在街道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二)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拥有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但截至2021年12月20日前仅承租其中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可申请安排在第一场次分配。
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具体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二、房源安排
本批次房源共约2200套现房房源,其中一房型200套、二房型1000套、三房型100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1.同安区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约200套,均为二房型。
2.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1450套,其中一房型150套、二房型300套、三房型1000套。
3.翔安区黎安居住区约550套,其中一房型50套、二房型500套。
具体房源清单需根据意向登记、摇号情况及房源现状安排确定。
面积标准:
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查询
1.查询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意向申请家庭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符合的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
2.变更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0日
符合房型调整申请条件,但因承租期间未及时变更人口,可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承租家庭人口变更。
(二)意向登记
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 上午 8:00 - 12:00,下午3:00-5:30)
两种方式意向登记,申请家庭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登记:
(1)手机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到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
(2)纸质材料提交到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三)摇号
时间:2022年1月27日
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选房
时间:2022年2月(具体选房时间及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
1.对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进行续租条件审核。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组织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符合现行租金补助条件的,按对应标准执行;不符合承租条件的,需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
2.本批次选房后续租审核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家庭年平均收入,1人户家庭年平均收入不得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平均收入不得高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平均收入不得高于30万元。具体租金补助标准以届时续租审核时点为准。
四、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
(一)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968383
(二)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zfj.xm.gov.cn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附件《厦门市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2021年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方案》
附件下载入口:
·附件-附件1房型调整管理系统申请家庭意向登记操作手册.docx
·附件-附件2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