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退房申请材料(廉租房)

导语 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离婚的还需提供载明该套保障房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房屋涉及的各项费用票据等。

  保障性租赁房退房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保障性租赁房退房办理(已交房入住)

  申请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

  (一)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离婚的还需提供载明该套保障房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所有房屋涉及的各项费用票据(当月租金、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缴交票据),涉及委托的项目需办理撤销代扣手续。

  (三)《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及《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四)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小区物业单位按规定现场查验房屋,在验收房屋后出具《房屋验收确认单》(办理现场物业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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