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厦门需要哪些材料?附清单、下载入口

导语 温馨提示: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厦门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入户登记表》【点击下载

  样表: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的《结婚证》(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4.在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6.房产属被投靠子女配偶的,还需提供子女的《结婚证》

  7.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亲子司法鉴定书(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

  8.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点击下载

  样表: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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