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赴香港商务签怎么办?
导语 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可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都能办,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
办理条件
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
“企业机构”是指:(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3)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应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办理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
2.企业机构人员还应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应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和企业机构出具的赴香港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需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第(一)(二)(三)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的意见;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带齐材料到厦门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
2.受理、审核;
3.凭《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身份证件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或者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办理时限
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签发;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加急办理:因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等紧急事由,可申请紧急办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发。
办理费用
赴香港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办理地点
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冬令),15:00-18:00(夏令);周六:9:00-16:00
范围:中国公民出国(境)业务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五缘湾办证大厅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商业街B区5栋
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09:00-16: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休息
范围:除赴港澳定居及港澳商务备案以外的中国公民出入(境)业务
注意:岛外四个区受理点:只受理本市户籍居民护照、赴港澳及赴台旅游、探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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