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澳门其他签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及特殊事由申请赴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期间,申请前往澳门的;可申请澳门其他签注。
厦门申请澳门其他签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及特殊事由申请赴澳门;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期间,申请前往澳门的。
可办理人群:本省居民、持有厦门居住证及本市居民配偶/子女/父母
其他签注(Q)规定: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
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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