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导语 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等!

  厦门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病历资料原件1份;

  1.住院实施手术的,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书》原件应盖有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且需体现生育类型及生育时间,流产的需体现孕期周数;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记录。

  2.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若流产的诊断证明书未体现孕期周数,则需提供体现首诊记录的病历。

  3.申请人已在省内就医扫码或刷卡结算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或在厦门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的,申领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申请人申领生育津贴时还需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核验,窗口收取复印件。

  4.上述申请材料需当场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二)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原件1份;

  因涉及待遇发放,原则上提供参保人本人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另因银行Ⅱ类卡转账金额限制为1万元,请尽量使用Ⅰ类卡,温馨提示:已确认暂时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银行。

  (三)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原件1份。

  本人或代办人需提供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身份,无需纸质或电子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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