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困难人员在厦灵活就业,对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的,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费用予以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申报对象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社保补贴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请的,按网上申报指引填报社会保障卡或指定的银行账户、核对信息并上传相关必需图片即可。通过线下申请渠道申报的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所需表格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
补贴标准和时限
补贴标准
补贴时限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4、7、10月)的11日至月底,为居民个人申请期,次月上中旬为审核期,次月下旬为发放期。
申报期限:2024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4日
线上申请
线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厦门智慧人社”APP社保补贴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请的,按网上申报指引填报社会保障卡或指定的银行账户、核对信息并上传相关必需图片即可;
微信搜索进入【厦门智慧人社】小程序,点击就业创业。

点击灵活就业服务。

点击【灵活就业补贴申请】。

线下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获取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和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比例、缴费入口、对象、条件、缴费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