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直接拨付至申请人实名的银行账户。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方式?多久发一次?
生活津贴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直接拨付至申请人实名的银行账户。
每次续发前,用人单位应当重新提供本单位享受生活津贴人员的《申报名单汇总表》及其对应的个人纳税证明。
高层次留学人员在享受生活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上报并提供所掌握的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生活津贴自该情形发生当月起停发:
(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
(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四)在工作和学术研究中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按规定应当停发生活津贴的其他情形。
》》》补贴发放标准:
第一年每人每月30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30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4000元,分3年连续发放,期满自动终止。
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3年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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