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军人结婚登记办理

  军人结婚是怎样的呢?与普通公民的结婚登记有何不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访下咱们军人们的结婚登记程序吧!看他们是如何完成这人生中的重大转变的!

登记材料

身份证明

《军官证》、《士兵证》或者居民身份证

( 据了解,今后军人都要办理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已进行了制作的准备工作。现役军人还未领到居民身份证的,仍可用军官证代替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注意:若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未发军官证的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由于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退伍军人登记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没有身份证、户口簿的,可持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户簿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结婚登记办理说明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常规步骤如下:

  ①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②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③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携带以上资料与恋人一起去到相应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事项

办理地点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可选机关如下:

  ①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

  ②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③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军婚特殊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结婚】即可获取厦门最新结婚登记全指南(预约入口、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常见问答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