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不打新冠疫苗会限制出行吗?
导语 注意啦!近日多地发布通告:没接种新冠疫苗者将无法进入一些重要场所,各地通告原文如下↓↓
厦门不打新冠疫苗会限制出行吗?
最新消息:不打新冠疫苗会影响出行吗?官方回应
根据国家、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厦门将启动12岁以上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即日(7月16日)起在厦门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应“应种尽种”,如尚未接种疫苗请尽快预约接种。厦门还将按照计划,有序开展12-17岁年龄组疫苗接种工作。
目前福建多地以发布相关通知【福州闽侯县、福清市、泉州南安市、晋江市、台商投资区、安溪县、惠安县、宁德蕉城区】
福建多地发布 不接种疫苗将影响出行 通告如下↓↓
晋江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1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门诊出具。
二、7月22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2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
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市驻区各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安溪县: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复杂,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在我县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5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出具。
二、7月26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6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5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3日
惠安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3号)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原则上均须主动接种。7月31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并于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接种点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二、即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动车站、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影院、酒吧、网吧)、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民宿、银行、景区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原则上将实行“联动查验”,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即闽政通APP中的金色边框健康码),并对未接种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
三、7月2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应承担本单位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居住地所在镇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鼓励全县各景区、影院、宾馆、酒店、民宿、商超、餐饮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相关优惠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批发布。
六、广大群众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请全县广大群众主动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做到应接尽接,为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尽一份责、献一份力量。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3日
泉州南安市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国内个别地方出现本土病例,疫情反弹风险不容忽视。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南安市工作、生活、学习,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1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安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门诊出具。
二、7月22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南安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机构、福利院、托幼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健身房)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2日前,南安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南安市医疗机构(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机构、福利院、托幼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健身馆)等重点公共场所。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追责。
福州闽侯县
闽侯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部署,下半年凡年满12周岁以上且无禁忌症人群,均须“应种尽种”,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经闽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7月15日起对所有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人员实施“双核查”;7月27日起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执行“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两带头
1.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必须带头接种;2.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必须带头接种。
二、双核查
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必须进行双核查:1.核查体温;2.核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如发现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必须进行信息登记、上报,并动员其及时接种。三、九限制
7月27日凌晨起,对未接种新冠疫苗实行进出限制。
1.限制进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2.限制进出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
3.限制进出银行、政务大厅等办事场所;
4.限制进出地铁、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场所;
5.限制进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
6.限制进出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
7.限制进出养老院、福利机构、殡葬场所;
8.限制乘坐公交汽车、火车;
9.限制参加8人以上聚集活动。
以上措施由责任部门自通告之日起执行。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14日
福清市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一、凡在我市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6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6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单位经医师评估后出具。
二、7月15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进入人员做好八闽健康码查验工作(包括疫苗接种记录),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7月27日起,“应种未种”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上述场所。
三、7月26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未“应种尽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种未种”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八闽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查验、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4日
宁德蕉城区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疫情防控丝毫容不得松懈麻痹。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无论是否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都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二、加快疫苗接种,形成全民免疫屏障刻不容缓!为了每一位市民、每一个家庭和身边群众的共同健康,请您履行社会义务,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并帮助广泛宣传有关疫苗接种政策!凡在我区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5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我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21天后可接种第二针)。
三、7月25日前,除了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禁忌接种证明,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完成接种,并宣传引导亲戚朋友尽快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7月26日起,除了有禁忌接种证明,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区、银行、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查,并动员及时接种。
五、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区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六、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宁德市蕉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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