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期间诉讼服务相关通告

导语 受疫情影响,湖里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详见本文。

  湖里区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厦门市当前防疫工作实际,为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维护立案、信访工作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案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直接接触,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选择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

  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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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移动微法院

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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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现场办理的,请通过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2-12368、0592-5308539)联系预约。

  二、信访工作

  申诉信访的,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非接触方式提请。确需来访的,可于工作日上班期间通过电话(0592-5308558)预约。

  三、执行工作

  执行事项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或办理,如确需到执行事务中心办理的,请通过本院诉讼服务中心(0592-12368)查询案件具体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后,通过电话或(0592-5308590、0592-5308604)预约。

  四、服务指引

  1.到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2.前往办理之前请备齐所要提交的材料,对所须提交材料若有疑问,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相关办理窗口电话事先进行咨询。

  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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