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厦门大学预约参观须知可以在正文查看。厦门大学系从事教学与科研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旅游景区范時,不向任何机构及个人收取参观用。
2026厦门大学预约参观须知(3月16日更新)
厦门大学系从事教学与科研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旅游景区范畴,不向任何机构及个人收取参观费用。为保障校园正常教学、科研与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及环境整洁,学校实行有限度开放。现就访客预约及参观管理规定如下:
一、预约渠道与方式
“厦门大学访客预约系统”微信公众号为唯一官方预约渠道,访客须关注该公众号,通过"参观厦大”微信小程序进入预约流程。
二、预约规则
(一)预约方式
因入校参观需求远超校园日常承载能力,为兼顾公众参观需求,确保准入公平性,采用摇号方式开展线上预约,不接受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任何非官方指定的预约形式。
(二)放号与摇号流程
按天按入校参观时间分批次放号、摇号,摇中即获取入校资格。摇中获得入校资格者,不再参与后续登记的预约号段批次的摇号。
1.放号时间:提前3个自然日开放预约号段,每日0点准时开启后3个自然日的预约登记通道;
2.登记截止:每日15:00关闭次日入校时段的预约通道;15:00之后,仅可提交次日以后的入校时段申请;
3.摇号流程:
每日15:00开启未来3个自然日的分批次摇号,分三天依次参与摇号(如:假设9日登记10、11、12日三天中的任意入校时段,9日下午15:00后开启首次摇号,若摇号未中签:10日下午15:00后,可以继续参加11日、12日的摇号,若仍摇号未中签,11日15:00后可以继续参加12日所登记时段的摇号);
4.结果公布:每日16:00公布未来3个自然日的分批次摇号结果,访客可通过预约系统查询结果。
5.取消登记:
(1)摇号登记阶段:在摇号开始前(即15:00前),用户可自行取消摇号申请,无其它限制;
(2)摇号进行阶段:自15:00摇号开始后;用户不可取消摇号申请,需等待摇号结果公布;
(3)摇号结果公布后:在摇号成功名单公布当天,若用户因行程改变需取消预约,可自行操作取消。取消成功后,后续申请可重新提交;
(4)预约成功后的限制:对于已确认成功的预约,自凌晨0:00起,用户不可再取消该预约,需按原计划执行或承担相应规则约束。
(三)摇号登记规则
1.每位访客同一时间仅可提交1次摇号登记,每次登记可选择未来3天内的可选入校时段;
2.主预约人必须是成年人,单次最多可添加6名同行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数量不超过3名;
3.同一访客在同一时段内,仅保留1条有效预约登记记录;该时段内后续提交的重复登记记录,均视为无效预约登记。
(四)开放时段与每日人数
非寒暑假期:
工作日入校参观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双休日入校参观总人数不超过8000人,入校参观总人数不超过15000人;
2寒暑假期工作日及寒暑假人数不超过12000人;法定节假日(春节除外)入校参观总人数不超过15000人;法定节假日(春节)入校参观总人数不超过20000人。
注:学校可根据校园客观实际需要,对预约时间、入校时段及预约名额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信息将通过官方预约公众号及时发布。
三、预约主体要求
1.仅接受个人直接预约,严禁旅行社、中介机构等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代为预约或组织团队预约。
入校闸机口核查发现团队入校的,将拒绝放行;校内巡查发现违规团队活动的,将予以劝离,相关访客须配合管理;
2.不满8周岁儿童无需预约,但须由摇中获得入校资格的监护人陪同进校;8周岁及以上儿童需添加为同行人员预约入校。预约前须准确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姓名、证件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导致核验失败;
3.主预约人和同行人员需共同遵循参观行为规范。主预约人已添加同行人员的,在完成《参观须知》阅读且确认签署“同意,我已知晓”的,视为同行人员已委托主预约人确认签署“同意,我已知晓”,需共同遵循参观行为规范;
4.摇号并获得入校资格后,主预约人及同行人员自入校参观之日起180天内不可再次预约;多次摇号成功却未入校,也未取消,或存在恶意抢占名额、虚假登记等恶意预约行为的,将取消其入校权限;
5.访客自主注销预约账号的,自注销之日起90天内,该注销账号关联的微信账号、身份证件信息不得再次用于注册预约。
四、入校核验与通行规则
1.摇中并获得入校资格后,主预约人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在预约时段内完成访客中心访客通道闸机核验后入校。主预约人经访客通道闸机核验后,同行人员才能经访客通道闸机同步核验后入校。主预约人未到场或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的,主预约人及同行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即使同行人员到场且已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同行人员也不得入校。访客仅限在预约入校时段内准时入校,若未能在该时段完成入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入校参观资格。
2.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护照等非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的访客,以及不满8周岁儿童的监护人,须携带对应有效证件原件(儿童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前往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工作台办理人工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入校;
3.参观结束后,须从校园开放校门离校,不得从非开放校门或管制通道离校。
五、禁止入校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已入校的,有权予以劝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拒不出示有效证件,或拒不配合执勤人员身份查验、信息登记的;
2.使用假冒、伪造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的;
3.未经许可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的违禁品的;
4.携带动物入校的(经学校批准的工作犬除外);
5.有违法违规记录等,被列入学校禁止入校名单的;
6.存在故意堵塞出入通道、冲击校门、辱骂或殴打执勤人员等扰乱校园管理秩序行为的;
7.意识不清、行为举止异常,经执勤人员判断可能存在危害校园安全的;
8.其他可能影响校园安全、公共秩序及正常教学科研活动情形的。
六、特殊情况说明
如遇校内调休调课、重大活动举办、考试安排等不宜开放参观的情况,或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暂停校园参观。请访客密切关注“厦门大学访客预约系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开放状态调整情况,以免影响行程安排。因上述情况导致无法参观的,不视为预约爽约。七、参观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文明参观,不得干扰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参观期间,主动配合执勤人员的临时检查、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
2.做好个人及同行人员的安全防护,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因访客自身疏忽、违规行为等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问题,由访客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内组织集会、演讲、快闪、商业拍摄、自媒体直播/录播等公开活动;严禁从事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散发张贴传单等经营性活动,以及其他未经许可的公共活动;
4.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则,不得并排占道行走,不在校内主干道路、机动车道及隧道中间区域逗留、打闹、拍照;严禁擅自骑行、挪用校内师生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5.学校图书馆、室内体育馆、办公楼、教学科研场所、学生宿舍、教职工住宅区及食堂等为非开放区域,不对访客开放。禁止在非开放区域周边大声喧哗,谢绝进入食堂就餐或占用食堂资源;
5.有违法违规记录等,被列入学校禁止入校名单的;
6.参观校内展馆时,须仪容端庄、举止文明,爱护展品与馆内设施设备。馆内禁止吸烟、饮食、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攀爬躺卧、随意丢弃杂物及散发张贴广告;遇特殊活动或突发事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疏散,不得拥挤、起哄;7.芙蓉隧道是学校重要通行道路和科创文化展示区域,访客不得长时间逗留拍照、占用通道影响正常通行;严禁在隧道两侧涂鸦墙乱涂乱画、损坏涂鸦作品,请尊重师生创作成果,爱护校园文化设施;
8.校内水库、湖泊水况复杂,严禁游泳、划船、垂钓等各类水上活动;校内山区地形复杂、山陡林密、沟壑较多,且可能存在野生动物、落石等安全隐患,严禁擅自进入。请妥善照顾随行老人和儿童,全程保持陪同,防止走散或发生意外;
9.爱护校园环境与生态资源,禁止攀折花木、采摘花果、踩踏草坪,禁止捕捉、打捞、伤害校园内野生动物及饲养动物;禁止随地吐痰、大小便、丢弃垃圾废弃物,禁止使用音响、喇叭等各类扩音设备大声喧哗;自觉保护文物建筑与设施,严禁涂抹、刻画、损坏等,因个人行为造成公共设施、文物古迹损毁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未经学校基建处、保卫处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校内任何区域随意修建、设置、搭盖临时性或永久性标志、设施、建筑及其他装备(含帐篷、天幕、吊床、围栏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厦门大学保卫处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