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小学升学招生政策解读2021

导语 海沧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炉!一起来看看具体细则吧!划片、入学材料、网上报名都有!

  一、2021年小学招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学位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若生源溢出则依据适龄儿童落户日期先在本校各校区间调剂,再统筹至其它片区学校。

  二到六年级“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

  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插班生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插班生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二、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进行报名登记?

  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9日-6月15日,现场补报名时间为7月11日、7月12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

  网络报名方式:“i厦门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i厦门”。

  三、2021年秋海沧区“热点学校”有哪些?

  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天心岛小学、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

  四、“热点学校”招生条件是什么?

  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下同)。

  说明: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或产权具有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显名登记的并与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均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下同。

  (2)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1-3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

  五、“六年一学位”是什么意思?

  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的条件,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户籍迁出且学籍也迁出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该房产的受让方子女入学或转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六、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录取办法是怎么样的?

  (1)确定片区:将全区分成四个志愿片区,即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依据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落户地址确定志愿片区。

  (2)落户日期排序:按照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入志愿片区日期排序,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据父母落户海沧区日期排序(父母双方合并计算),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3)填报志愿: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本片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采取“落户年限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4)购房优先统筹: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报名后无须参与志愿填报,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办法是怎么样的?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母)在海沧生活,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分为以下四类:

  (1)是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是其父(母)为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3)是其父(母)为海沧区户籍的,录取条件和办法参照其父(母)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招生办法;

  (4)是其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海沧区公办学校,应满足父(母)近一年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经海沧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须于6月17日-6月19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7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八、二到六年级转学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登记办法和录取办法是怎么样的?

  转学登记时间:7月3日-7月5日和8月1日-8月3日

  登记办法:符合参加海沧区转学基本条件的户籍转学对象,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i厦门”报名,并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过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海沧区转学报名,不再组织补报名。

  录取办法: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2)“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插班生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插班生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九、2021年新增的学校有哪些?

  2021年新增的学校有2所,分别是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马銮湾分校(暂定名)、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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