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员工失业生活补助金给付申请指南

导语 厦门市对于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的人员提供外来员工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给付服务,办理申请详情如下。

  外来员工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给付

  办理条件

  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社会保障卡;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机关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和各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市社保中心: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5、6号窗口;

  各区社保中心: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北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12333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杏滨路898号三楼(杏林台商投资区服务中心大楼)6213657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13号窗口12333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安岭二路106号鲁班大厦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9-20号窗口5383441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后江埭路65号5863099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2楼7889775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同安区环城路97-99号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厦7229881

  办公时间

  市社保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区社保中心: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

  12333

  监督电话

  5369038、53232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即可获取厦门失业金/生活补助金领取入口、发放标准(厦门人+外地户籍)、领取条件、发放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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