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孩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导语 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对二胎政策的放宽,不少夫妻都打算生二胎,不过生二胎也是需要准生证的,但很多夫妻在办理第二胎准生证时却往往由于不熟悉流程而满头雾水。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厦门二孩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5、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呢?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3)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6、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2)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

  (3)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

  (4)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

  (5)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

  (6)夫妻双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

  (7)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再生育一胎妇女的年龄不得低于25周岁;再生育一胎的间隔期不得少于4周年。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28周岁的,再生育一胎的间隔期可缩短至2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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