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孩生育登记指南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本地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可向厦门市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在女方怀孕前提出再生育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怀孕。

办理条件

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镇辖区的;符合生育政策拟生育一、二孩或生育一、二孩后三个月内,居住在厦门(前往各镇辖区居委会/卫计办)本镇辖区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

办理材料

1、《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点此下载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办理流程

在线登记入口:“i厦门”公众号

一二孩生育服务在线登记流程

点击菜单栏【i服务】-【更多服务】-【生育登记】,选择【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



再生育申请

点击菜单栏【i服务】-【更多服务】-【生育登记】-【再生育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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