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孩生育登记指南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本地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可向厦门市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在女方怀孕前提出再生育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怀孕。
办理条件
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镇辖区的;符合生育政策拟生育一、二孩或生育一、二孩后三个月内,居住在厦门(前往各镇辖区居委会/卫计办)本镇辖区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在线登记入口:“i厦门”公众号
一二孩生育服务在线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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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申请
点击菜单栏【i服务】-【更多服务】-【生育登记】-【再生育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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