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如何冲抵房贷余额

导语 厦门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很多地方,那么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要怎么办理呢?厦门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注:办理职工必须符合厦门公积金提取条件才能申请。

  单位核实

  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单位拒绝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实盖章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拒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受理职工申请,核实有关材料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管理中心审核

  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经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注: 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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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公积金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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