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住院费结算办理程序
导语 厦门市工伤住院医疗费统一结算怎么办?那么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厦门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事故等情形明确属于工伤、且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下列程序申报:
1、用人单位填报《工伤医疗费预支申请表》,并将附件材料一起报送所属市或区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职能部门;
2、工伤认定职能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转送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结算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4、“协议医疗机构”对用人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结算通知书》核实后,应对该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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