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医疗费审核管理结算程序

导语 厦门市工伤住院医疗费怎么审核管理?那么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厦门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分别审核管理,统一进行结算

  1、 “协议医疗机构”对采用“工伤住院记账管理”的工伤职工,在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病案首页、出院小结等信息,通过“工伤住院记账管理”系统传送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2、所属的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审结;

  3、对已经审结的医疗费用,“协议医疗机构”按月填报《厦门市协议医疗机构工伤住院医疗费统一结算申报表》;

  4、开具统一收据发票;

  5、统一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结算;

  6、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不必分别结算此项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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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工伤住院费结算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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