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防控新型肺炎政策汇总

导语 海沧政策通告来了!怎么办事?都有指南啦!

  海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号通告

  1月24日晚10:32,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海沧区第一时间认真落实一级响应各项部署,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根据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区工厂、工地对湖北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推迟返厦。

  二、在疫情存续期,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响应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隐患,恳请广大海沧市民配合我们,如发现疫情线索或其他需要举报的情况,电话联系我们:0592-6583709

  海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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