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防疫指挥部通告汇总(9号)

导语 注意啦!列入失信名单!拒不执行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其他行为会成为失信名单人员!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9号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市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入闽人员,由企业用人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实行14天监督性医学观察。

  二、企业用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监督性医学观察工作,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外来人员(需要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除外)和外来车辆,按规定检测体温后可以正常进出小区(自然村);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须经小区物业同意后进行。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疫情防控为由在市政道路上设卡拦截、阻断交通,阻拦人员进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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