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大数据出炉

导语 厦门交警发布了《2019年厦门市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大数据》

  数据亮点

  01、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66万辆

  02、车辆日均活跃度上升3.7%

  03、交通拥堵指数下降1.5%

  2019年我市平均交通拥堵指数为1.29,同比去年下降了1.5%。其中,工作日拥堵指数为1.32,周末为1.25,节假日为1.20。

  04、“四桥一隧”日均流量上升6%

  2019年,“四桥一隧”日均总流量达56.89万辆,同比上升6%。其中,集美大桥、翔安隧道出岛方向车速提升明显,分别上升13.5%、21.9%。


  厦门交警依托大数据分析解读了2019年违法高发行为、交通易堵路段、事故多发时段等信息为大家的安全文明出行提供参考↓↓

  这些违法高发

  01、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

  查处数:98.873万起

  禁止停车的道路包括人行道,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车行道等。

  处罚标准: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罚款200元。在交叉路口,公共车站,网状线区域,繁忙路段、时段,桥隧,城市快速路违停的,情节更加严重,将加重处罚。

  02、可临时停车的道路上违停

  而驾驶人不在现场

  查处数:46.248万起

  除前述列明的法定禁止停车路段外,其他道路允许临时停车。驾驶机动车在可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车时,应当紧靠道路右侧,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客或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驾驶人如果不在现场,则构成“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违停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罚100元。

  0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查处数:29.733万起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行人应按交通信号通行。在我市常见的禁止标线有同向车行道分界白色实线(禁止车辆跨越、变更车道或超车)、对向车行道分界黄色实线(禁止车辆跨压、借用对向车道)、导流线(禁止车辆跨压、进入导流线区域)等,驾驶人严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

  处罚标准:罚款150元、记3分。

  04、骑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查处数:18.624万起

  该违法行为常见有两种:一是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二是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占用最右侧机动车道以外的机动车道行驶。

  处罚标准:罚款100元。

  05、骑摩托车不戴头盔

  查处数:9.477万起

  驾乘摩托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受伤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是头部受到撞击,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安全头盔可有效分散冲击力,保护佩戴者的生命安全。

  处罚标准:罚100元、记2分。

  06、通过灯控路口时

  未按需驶入导向车道

  查处数:8.396万起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并划有导向车道的交叉路口,应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将有效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反之,临近路口时才临时变更车道,或在其他方向的导向车道内停车等候、行驶,都会降低路口通行效率,还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处罚标准:罚款100元、记2分。

  07、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查处数:6.545万起

  根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该通行规则充分展现了“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不仅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还体现出驾驶人的文明素养,更反映了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

  处罚标准: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记3分,罚款300元。

  08、超速行驶20%以上未达到50%

  查处数:6.361万起

  此处查处的6.361万起“超速行驶”违法主体为“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主要为我市保有量最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违法形势较为严峻。

  处罚标准:罚款100元、记6分。

  09、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

  查处数:6.326万起

  2019年全市共查处闯红灯违法行为6万多起,反映出不少驾驶人在红绿灯前或心怀侥幸,或漠视规则,甚至无视生命安全。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对闯红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处罚标准:罚款 500元、记6分。

  10、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查处数:5.894万起

  车辆、行人应按交通信号通行。在我市常见的禁令标志有按车型禁止通行类禁令标志(如禁止货车通行等)、按行驶方向禁止通行类禁令标志(如禁止左转、禁止调头等)、单行道配套禁令标志(沿途路口设禁止左转或右转标志等),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按规定通行,严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处罚标准:罚款150元、记3分。


  2019年我市十大拥堵路段主要有三类:

  一是全市交通主干道或连接进出岛“四桥一隧”的主要道路,流量较大,如海虹路、仙岳路和滨湖路等;二是岛内各热门景区周边的道路,如虎园路、镇海路、龙虎山路等,游客集中,人车流量大;三是受占道施工围挡影响较大,道路交通组织有所变化,导致拥堵指数上升,如莲岳路等。


  这些时段危险

  2019年,我市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5.34%、16.36%、17.62%、13.11%。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01、高发时段

  4-6时、17-19时、20-21时

  以上时段交通事故较多,占总事故起数的25.91%。亡人数占亡人总数的39.67%,受伤人数占伤人总数的24.72%。集美区、翔安区和湖里区在上述时段发生亡人事故的比重较大。

  02、高发车型

  重型货车、摩托车

  重型货车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4.95%,但伤亡人数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发生在翔安区、集美区和同安区。摩托车依旧是事故高发车型,事故数、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总起数的49.71%、亡人总数的42.39%、伤人总数的57.56%。

  03、高发道路

  城市道路、县道、国道

  以上三种道路亡人事故高发。其中,城市道路最高,起数及亡人数均占总数的三成以上。

  县道亡人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海翔大道(溪边后路段、北侧辅道后莲村路段、海翔大道38km处、琼头村路段等),翔安大道(翔安收费站广场、美地雅登小区路段、民安大道与翔安大道交叉路口等)。

  国道交通亡人事故集中在同安区和集美区,两区发生起数分别占该类型道路总起数的45%和35%。

  04、高发违法

  酒醉驾、未按规定让行

  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变道

  以上四种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亡人事故多发。其中,翔安区酒醉驾事故增幅最大,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上升47.37%、33.33%和93.75%。同安区、湖里区未按规定让行事故增幅较大,起数分别上升180%、46.43%,亡人数分别上升200%、150%。

  05、高发人群

  老年人

  老年人(6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去年下降了14.45%,但亡人数有所上涨,同比上升50%。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横穿道路、驾驶机动车违法变道、未按规定让行是老年人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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