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缩短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期限
导语 住房公积金除了提取缴存之外,还可以进行贷款。那么,厦门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中途可以缩短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期限吗?
一、申请范围
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贷款期限条件的缴存职工。
二、办理场所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农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邮储银行厦门分行和厦门银行办)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注意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贷款期限条件:(1)已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业务但尚未结清;(2)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款1年(含)以上;(3)办理过缩短贷款期限业务,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2.办理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缩短贷款期限前后的贷款剩余期限相差应不少于12个月(含);
(2)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高于贷款发放时的首月还款额;
(3)缩短贷款期限后,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3.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需办理缩短贷款期限业务的,按受委托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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