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青年技术骨干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含申报对象及条件、优惠政策、应提交的材料等。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青年技术骨千人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提交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
2.具有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或是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4.提交申请之日,中级职称和技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龄要求不含周岁当天;
5.2021年1月1日后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就业(创业)一年内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6.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自有住房;
7.由所在企业认定为技术骨干人才;
8.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除学历条件外其他申请条件与现行的全日制本科申请条件保持一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二、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青年技术骨干人才可按实际工作地发放租房补贴工作地在思明、湖里的每年8000元,在集美、海沧的每年6000元,在同安、翔安的每年5000元,补贴时间最长5年。
三、应提交的材料
1.火炬高新区青年技术骨干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附件):
2.户口本的户主页、个人页、配偶页及子女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4.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为自主创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5.申请人实际工作地(指行政区)与所属单位(或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应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载明的实际工作地应详细到行政区和街道,且加盖单位或企业公章;
6.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
7.房屋租赁合同
四、办理程序
(一)保障资格申请
1.认定。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审查申请人资格,将申请材料提交至“i厦门”平台,确认青年技术骨干人才资格
2.申请。申请人在“i厦门”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3.审核。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审核申请材料。
4.公示。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确认保障资格。
(二)租金补贴申请
1.申请。申请人在“i厦门”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房屋租赁合同。
2.审核。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16日启动审核。
3.公示。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将于下季度首月,依照“一次半年租金补贴”标准,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三)接续申请
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根据上述保障资格申请和租金补贴申请的程序提出接续申请:
1.半年租金补贴保障到期的;
2.除年龄、学历外,其他资格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
3.其他需要接续申请的情形。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i厦门”平台确认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至确认保障资格)。
六、受理部门
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七、受理窗口
“i 厦门”平台
八、其他事项
(一)保障期限自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之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以发放补贴当季的首日作为起始时间。
(二)补贴期间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即退出保障范围不得再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1.五年保障期限届满的;
2.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3.在火炬高新区连续满一年未就业的或离开火炬高新区的;
4.在五年保障期限内,被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的;
5.其他应退出的情形,
(三)申请人自取得保障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未及时获得租金补贴保障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资格条件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租金补贴保障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资格条件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
(四)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由申请单位负责追回补贴,情节严重的不再接受该申请人及申请单位的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申报指南与市、区其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六)本申报指南由火炬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火炬高新区企业青年技术骨干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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