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首次申请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起来看看吧,都在正文中了。
首次申请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原则上自高层次留学人员办理人事关系入厦起2年内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自办理人事关系入厦起算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12个月以上(含12 个月),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每年在厦工作应当不少于6个月。
》》》拓展补贴发放对象:
从厦门以外新引进到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市(区)属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工作且依法参保纳税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补贴发放标准:
第一年每人每月30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30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4000元,分3年连续发放,期满自动终止。
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3年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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