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厦门市投资入户(重点工业企业或营运中心)办理须知可以在正文中查看。办理材料、条件、流程、入口可以在正文查看。
厦门市投资入户(重点工业企业或营运中心)办理须知
一、受理条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规定,“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一)实际纳税额达到我市投资落户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
(二)窗口民警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打印企业基本信息;
(三)公安机关接收到市人社局推送的《社保审核信息》后,申请人持材料到公安窗口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二、申报材料
1、*《重点工业企业员工落户申请表》
2、*《承诺书》(申请迁入人员承诺)(也可在办理过程在线签名自动生成)
3、*企业办理投资落户承诺书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5、*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6、入户在直系亲属户内应提供亲属关系资料
7、入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8、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的应提供单位或社区《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9、入户在直系亲属户内应提供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10、企业年度纳税凭证(企业自主打印)
三、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材料:填写申请业务信息
2、上传申请证明材料: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的电子材料
3、审核确认: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
四、办理入口
i厦门app
登录“i厦门”APP,点击【服务】-【户政业务】-【公安户籍户政】业务。选择对应业务按照提示办理即可。